永兴检察院:补植复绿“回头看” 生态修复见成效
2026-04-13 09:04:19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王江林 |          浏览量:96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3日讯(通讯员  张芬 肖雨菲)“树苗长势良好,成活率达标,但部分区域杂草需及时清理……”近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永兴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山林,对数月前一起滥伐林木案的“补植复绿”情况开展“回头看”实地验收。

此前,当事人曹某某因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在黄泥镇山场擅自砍伐杉树并出售给他人进行牟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鉴于曹某犯罪情节较轻,有坦白情节,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且自愿认罪认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责令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限期补植苗木并保证成活。

在补植区域,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查密度、看成活率等方式,对补植成效进行全面验收。经评估,新栽树苗成活率达到预期标准,生态环境得到初步修复。同时,针对存在的林木养护问题,现场督促曹某某限期整改。

“不起诉不代表不担责,生态修复是底线。”办案检察官表示,通过“不起诉+生态修复”模式,既给予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切实维护了生态公共利益。

此次“回头看”行动,是检察机关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踪监督复绿成效,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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